律师介绍

冯立华

冯立华

联系我们

  • 姓名:冯立华
  • 电话:13381285189
  • 邮箱:844681579@qq.com
  • 证号:1101200610315876
  • 律所:北京易楚景韬律师事务所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号新阳商务楼C座四层
您当前的位置: 北京医疗纠纷律师 > 律师文集 > 医疗事故 >正文
分享到:0

  一般来讲,发生医疗错误后,各方交涉时会进行归责,司法、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当事双方都习惯于这样的思路:责任主体通常是医疗机构、主诊医师或者其他过错行为人。但美国一家医疗中心在发生一起严重的医疗错误之后,却没有让医生“一人做事一人当”,而是将责任归咎于整个医疗系统,结果使受害者和舆论变得理性和平静。  在这起医疗错误中,一名69岁的妇女在西雅图一家医院接受脑动脉瘤修复手术。手术结束时,她被注射了一种以为是无害的X线造影剂,而实际上是一种有毒的消毒剂。虽然“亡羊补牢”,但两周以后,这名女患者死亡。  这家医疗中心的做法是:除了救治之外,采取了一项坚决的行动,即在这名患者死亡之后,用一份内部备忘录公布了错误发生的详尽细节。在这份备忘录中,医疗中心承认:这是一起严重的伤害,以致于患者丧生,但其实是一个可以避免的错误。也许因为这种敢于对自己医疗错误进行公开披露和分析的行为,患者家属和媒体竟然不加质疑地认同了犯错误者的诚意、解释和道歉。  这家医疗中心还诚恳地表示:“这起事件并非哪一个人的责任,我们全体人员都有责任。”“虽然是这名技术人员没有识别、没有尽责,但是我们连同整个医疗团队都需要再教育。”“我们能够表达真诚歉意的惟一途径是,尽可能在我们的系统中预防医疗错误。”这家医疗中心从此改变了医疗系统中的一道程序:不允许两种颜色相同、容易混淆的溶液放在同一个台面上。  这种集体负责的原则曾经被指责为缺少个体责任的明确性,有可能导致丧失归责。但是从1999年以来,美国医学研究院兴起的“患者安全”理念则认为,单个人永远无法摆脱“犯错误的天性”。把医疗作为一个系统来审视时就可以发现,因为一个人的失误引起整个系统出错,导致患者丧生。所以,要保证患者安全,就要致力于改善系统,要对已经发生的错误通过通报、分析、反馈、处理,从而使未来可能发生的错误经过屏蔽、过滤、删除、修正,被改善后的系统等,拒之门外。这种全体的、集体的观念就是系统观念,使得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公众面前不仅更有责任感,而且还为以后如何担负责任指明了方向。 (何铁强) 《健康时报》 (2005年09月01日 第十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