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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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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证人证言是一个行之有效的证据形式 根据医疗纠纷专业律师的实践经验,专家证人在医疗诉讼中不仅是法官的辅助人,而且往往首先是患方律师的科学顾问,其作用不可忽视: 专家证人证言是一个行之有效的证据形式。早在2005年的判例中,医疗纠纷律师网的律师在异地代理扬州医疗案件时就启用了专家证人的制度。法官根据专家证人的当庭说明和原告单方委托的司法鉴定结论等,推翻了后期医院申请由法院委托的鉴定结论,明白了案件涉及的诸多医学问题的含义,形成了独立的司法判断。患方也取得了经典的胜诉。敬告:本文版权归医疗纠纷律师网所有,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网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mslv.net/yljf摘自《专家证人在医疗诉讼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