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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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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医疗事故的措施是双方可以和解。协商不成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医疗事故责任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接下来将由北京医疗纠纷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北京医疗纠纷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一、医疗事故发生后的处置措施

  医疗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措施如下:

  1.和解: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与医院可以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医疗事故赔偿调解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进行;

  3.诉讼:诉讼前,当事人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医疗过错鉴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

  二、医疗事故责任的划分

  1.全责是指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完全是由医疗过失造成的。医疗机构负全部责任的,承担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是指医疗事故损害主要由医疗过失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主要责任者,应承担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是指医疗事故的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起次要作用。次要责任,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40%;

  4.次要责任是指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大部分是由其他因素造成的,医疗过失起次要作用。轻微责任者,应承担不超过10%的全部损失。

  三、医疗事故上诉书怎么写?

  医疗事故申诉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住址;

  2.负责人基本信息:同上;

  3.诉讼请求:包括赔偿金额、支付方式和诉讼费用的支付人;

  4.陈述事实和理由;

  5.陈述证人和日期。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医疗纠纷律师,北京医疗纠纷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