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信任公正双重缺失下的难题
时间:2014-12-25 10:12:19
核心导语:从医疗纠纷的普遍,到杀医事件的频发,医疗秩序仿佛正在加速失控。根据中国医院协会2012年进行的调查,遭遇过身体暴力的达六成之多。在医疗暴力面前,医患关系看起来更像是法治社会中一种“怪胎”,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不被信任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老百姓多称耗不起
就医疗行业而言,信任感是普遍缺失的。根据现行规则,如果患者或家属对医疗结果有异议,应该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裁定医疗事故责任。但显然,在具体执行中,这一理性的法治路径,并不为多数人所认同。
济南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主任介绍,目前,该机构每年接受市民的咨询约有700-800人,但最终选择做鉴定的只有相当少数。今年,截至目前,前来咨询的已经超过了400例,但最终选择做医疗事故鉴定的只有9例。
何以至此?一位患者家属的愤怒具有相当的代表性,他说:“哪有什么正当途径可以解决医疗纠纷啊,就算去起诉,官官相护,法院还会帮医院呢!再说,医院有的是时间、精力、人脉还有金钱,我们这些老百姓耗不起啊。”这位家属的结论是——“现在就没人帮老百姓说话,百姓只能自求多福。”
听起来很不理性的话语,其实在生活中并不少见。另一位患者家属就坦言,“我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花了3000块钱,请律师花了4000块。本来看病就把家里的钱花了个底朝天,出现了医疗事故,我就打官司,现在官司还没结束,已经没钱了。请客吃饭,跑路,花的冤枉钱太多了。”这位自言经济条件一般的家属称,“没钱走不动路,老百姓耗不起。”
厘不清的医疗责任—— 医生的问题,还是制度的窠臼?
每一起医疗事故的发生都具有极大的偶然性。医生们坦言,从主观动机上,没有医生会选择犯错。就拿被普遍拿来说事的经济收益而言,根据目前省内各大医疗机构的规定,医疗纠纷发生后,一般而言,如果确是院方责任,当事医生要个人承担赔偿额度的1/10,以示惩戒。但现有的客观环境之下,犯错仍是时有发生。“每天看那么多病人,有时这个病人还没看完,另一个病人也会过来问问题,经常是不管给谁回答,另一个病人都觉得冷落了自己。”一位医生这样描述现在的自己。
“患者来医院看病,我觉得信任很重要。我们医生和患者是战友关系,疾病才是敌人。只有同心协力,我们才能治好病。”济南市中心医院耳鼻喉科副主任医师李峰表示,“只要患者愿意信任我,我会把他们当亲人一样看待。没有哪个医生不想治好病,不想成为名医。”
但在现实中,很多病人觉得检查费用贵,药物贵,会习惯性地把怨气撒到医生这里。根据中国医院协会2012年进行的调查,全国有96%的医院有医生遭到过语言暴力,遭遇过身体暴力的达六成之多。医生们坦言,归根结底,眼下的医患之间已经谈不上信任。城市化带来的“陌生人社会”,让人们习惯于看病“托关系、找熟人”,以期通过“熟人”的枢纽让原本陌生的自己和医生重新回归“熟人社会”,也正是信任缺失的典型表现。乃至医生们只能集体选择自我保护,正如一位医生朋友说:“我现在说句话都得好好掂量半天,就怕被病人抓住什么把柄就闹起来了。”
“打杀”背后的阶层割裂—— 普遍的社会焦虑让选择难以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