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冯立华

冯立华

联系我们

  • 姓名:冯立华
  • 电话:13381285189
  • 邮箱:844681579@qq.com
  • 证号:1101200610315876
  • 律所:北京易楚景韬律师事务所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号新阳商务楼C座四层
您当前的位置: 北京医疗纠纷律师 > 律师文集 > 医疗损害 >正文
分享到:0

  误工费的支付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费和收入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受伤致残,误工费可以计算到致残日期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被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照法院起诉地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接下来将由北京医疗纠纷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北京医疗纠纷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一、第一次和第二次就医的误工费怎么补偿?

  误工费的支付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费和收入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受伤致残,误工费可以计算到致残日期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被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如果受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照法院起诉地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二、误工补偿标准最新标准误工补偿标准

  1.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费和收入确定。

  受伤人员的误工时间根据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疗证明确定。

  因伤致残继续耽误工作的,耽误时间可以计算到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天。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损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班酬、合法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损失的业务损失和特殊工种补贴。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当事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上一年度当地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

  3.误工费计算公式=误工费收入(元/月)×误工费。

  (1)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补偿金额=正常情况下的劳动收入-意外伤害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误工费补偿=最近三年总收入÷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工作人员误工费补偿=上诉法院所在地同类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误工费以上是边肖对“二级医疗误工费如何补偿”问题的回答。可见,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费和收入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如果受害人受伤致残,误工费可以计算到致残日期的前一天。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医疗纠纷律师,北京医疗纠纷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