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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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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检与结果不符,医院的责任

时间:2016-07-21 15: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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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家的孩子现在三个月大,前些天到儿童医院就诊时医生说孩子是单肾,我查询过相关信息,单肾是比较大的畸形,在做B超时应该查得出来,从怀孕到孩子出生我一直都在一家医院做的检查,先后做过四次B超,检查期间医院并未说孩子是先天性单肾,每次都说情况正常,请问我可以向医院提出索赔吗?

律师解答:

你好:

  就此问题应当向法医、司法鉴定部门预先咨询一下为好,如认为是医疗事故应向医院提出或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来确定。如认定医院有过错,医院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为了更具有操作性,建议直接向当地律师面询为好

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十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